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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5) (第7/9页)
瑰花,像每个早晨一样,席鹤洲洗碗,盛林在旁边站着,偶尔给他喂一口水果,然后收拾收拾去上班。 不过最近盛林多了项工作,就是亲手写婚礼的请帖,那是席鹤洲给他布置的任务,花店老板抱着新拿到的花准备醒花,刚好路过盛林身边,瞟了一眼,看见了上面的名字。 咦~给我的?那请帖上用毛笔写的分明是老板的名字。 盛林还会写毛笔呢? 是啊,为了报答老板不开除我的恩情,我决定邀请你参加我的婚礼,并给你报销机票钱。盛林继续写着。 其实他不会写毛笔,还是前几天席鹤洲给他布置了任务后才练的,也是席鹤洲手把手教的。 说着说着,刚好把手上的写完,放在旁边晾干墨。 老板,你的我给你放这儿啦!花给我吧,我去醒花。 啧啧,人逢喜事精神爽啊。老板把花递给盛林,调侃道。 盛林也没说什么,只是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暴露了他的心情。 下班时间,盛林拿着自己写好的一部分婚礼请帖,火急火燎地跑出去,老板好奇地往门外看了一眼,就看见盛林站在一辆车门口,车里出来一个高个子男人,男人很熟练的给盛林披上外套,盛林举着自己写的邀请函,似乎在向那人邀功。 看我今天写的,怎么样,不会丢面子吧?盛林举着一张邀请函,眼睛亮亮的,像是得了奖回家邀功的孩子。 挺好的,走吧,我们今天出去吃。 因为两人都会做饭的缘故,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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