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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章手抖多发 (第4/4页)
沈朝的大腿根,只要他经过都有人对他吹口哨。 沈朝每次在酒吧驻唱都穿得清凉,令人遐想的春光不要钱似的砸别人头上,所以沈暮从来不看沈朝表演。他一直不明白,沈朝现在足够有钱,为什么还会来一个小酒吧驻唱。 四周都是跳动着的浓稠紫色红色的光点,只有舞台上的光还算敞亮,打在沈朝迤逦的漂亮脸蛋上,他弹着电吉他唱着歌,金色发丝仿佛在发光。 酒吧很少会有人观看驻唱表演,但场上像沈暮这样沉迷其中的人还不算少。他唱得好听是其中一个原因,沈暮觉得更多是因为沈朝太好看。 果然,沈暮唱完三首歌下台,就有几个男的凑上去,长得都还不错。 之前的沈朝心情好就会选个顺眼的去开房,所以经常凌晨回家。但沈暮却看见沈朝摆手拒绝了,下一秒蹦跶着扑进一个黑色长发男人的怀里。 那人比沈朝高一点点,借着力抱着沈朝转了个圈。面朝沈暮时灯光恰好亮起来,照亮了他的脸。 笑眼弯弯,一脸的宠溺,沈暮特别熟悉,恨之入骨的熟悉。 是易向晚。 沈朝以前不缺确认关系的男友,但这并不妨碍他找炮友。高中有段时间,沈暮不和沈朝一起睡就睡不着,他通常熬到凌晨沈朝回来,于是见过沈朝被不是男友的陌生男人送回家。他装作熟睡,沈朝上床后他凑近沈朝闻见他身上明显属于酒店的沐浴露香气。 凌晨,陌生男人,洗澡,酒店沐浴露,想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了易向晚决定洁身自好。 准备结婚就是不一样,能成为沈朝的例外。 沈暮讨厌沈朝还有例外。 所以更讨厌易向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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