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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原来我喜欢 (第3/5页)
不知觉间,时间流走,梁起风把车停在路边,自己也小小眯眼了一下,再睁眼时,看看仪表板上的时间,已是半夜三点。 「嗯她还没醒耶,怎麽办呢?这个时间把她送回家的话,好像也挺奇怪,庄伯应该睡了吧?看来庄伯真的对我很放心耶,居然後面都没有再打电话过来了,他是希望我跟他nV儿混一整夜吗?」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好了…….啊不是啦,我只是在想,我好像得先把她带回我家去……我没有要g麽啦,就只是觉得让她一直睡在车上不好,不如睡在我家的客厅,反正我也住她楼上而已,她中途醒来的话,随时就可以下楼回家。」 梁起风於是把车开回了家,小心翼翼地,把庄丝若半扛半拖地,带进了电梯,到了楼层以後,又顺着梯厅廊道,走往自己的住家。 「喔,丝若看起来人瘦瘦的,其实还是很重耶!到底那些把nV人在夜店灌醉後,又带回家捡屍的人,是怎麽办到的啊?每个都是健身健到六块肌的壮丁?」 「喔不是,我不是要捡屍,我怎麽会想到这两个字?我今天是去英雄救美的耶!我怎麽会是那种,意图不轨的坏男人。」 「喔好累喔,终於扛进家里了,就让她在我客厅的沙发躺着吧?还好我当初跟房东说,我自己要买一组好躺的,要不然原本的廉价沙发喔,真的不太好睡。」 「但是她在客厅睡的话,那我要…….」 正这样想着时,庄丝若突然有了动静,猛然「呕」的一声,竟朝梁起风的上半身,吐出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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