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尘千语千寻_布施之二十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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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施之二十六 (第2/3页)

「反对,我的当事人的妻子,无论是出发点如何,说了便是说了,并不能当作是没有说过。

    要是我的当事人真的曲解了他的妻子的意思和想法,由刚才的视频所见,我的当时人的妻子在我的当时人外出之前,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澄清自己的想法,以至於更正自己的说法。

    但我的当事人的妻子完全没有这样做,可见我的当事人就算是外出P1Aog宿娼都好,亦只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

    辩方律师回应。

    良久,控辩双方皆没有更新陈词,於是在法庭内,进入结案陈词的阶段。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由人类母系社会的一妻多夫制,然後再经历父系社会的一夫多妻制所演变而成,这才b较近乎男nV平等,与及b较适合现代的社会的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则难免要依靠夫妻二人之间的X关系来作维系,但X也是个人的事,所以被告便是自渎,甚至被告的妻子也有自渎的打算,皆不属违法。

    但被告外出pia0j了,无论在任何情况之下,皆属有违婚姻法,所以我恳请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主控官作出结案陈词。

    「一段婚姻关系,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若然想继续地维护下去的话,那要讲求双方的互助互Ai,T谅和努力!

    我的当时人明显地做到了,但我的当时人的妻子则无论是否一时之间的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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