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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一枝花 (第4/4页)
述说了他与肖贤启的全部交往情况。 几年来,肖贤启出资金,从国内采购纺织品,供他在湘江销售。由于肖贤启负责全部成本,他就按照肖贤启的要求,以每码布5分至1角的标准,回扣给肖贤启本人。每次不少于3万港元。 去年6月24日,肖贤启打电话给他,说有朋友为其办理去汤加王国的护照,要他开张10万元的现金支票送到深圳。他反正欠肖贤启几百万元的货款,就依照开了10万元的现金支票亲自送到深圳,交给肖贤启手上。 当时,他还提醒肖贤启,不要买了假护照,千万要看准,以免上当受骗。 孙逢春讲完这些情况,拿出了他公司的有关账目。 最后,他向检察官作出保证: “400万元货款,我分文不少,全部偿还。我现在就回湘江,办理付款手续。” 检察官送他到深圳火车站上车过港。 临别时,孙逢春客气地说:“欢迎检察官先生携夫人到湘江旅游,所有花销,由我全部承担。这里有点小意思,请检察官先生笑纳。” 他将两张各一千元的港币,塞进两位送行的检察官口袋里。 两位检察官赶忙挡回,诚恳地说: “孙老板,你的心意我们领受了,但这钱绝对不能收。那样,我们就丧失了中国检察官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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