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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1/4页)
早些年的时候,书院里谁都认识温恕。 他对功课十分用心,无论天寒天热,同窗都已沉沉睡了,只他还在点灯攻读,久而久之,就把眼睛熬坏了,畏光,还容易流泪,看人的时候,喜欢眯起一点眼睛,自己却不自知。 温恕一开始在书院中出名倒不是因为他勤学苦读。 他唇红齿白,貌似好女,眼尾甚至还有一颗颇女气的红痣,头发一披散下,再于灯下窥之,浑似话本里勾引书生的九尾狐狸。 那时聊斋风行,此书近乎人手一本,夫子屡禁不止,收缴几次未果。看得入迷的人比比皆是。 有个书生起夜时,望见一点光亮,心中疑惑,便随这灯光而来,结果撞见温恕湿了头发,在灯下手执一本书,微微眯了眼睛研读,恍惚间还以为是哪个狐妖修炼成人,跑出来专门勾引自己这等书生。 这书生虽心旌摇曳,心向往之,情不自禁朝他走了几步,却惊觉:这是能要自己命的狐妖,便转身急急跑开,边狼狈奔逃还边疾呼救命。 整个厢房的人都被这书生吵醒,以为出了什么事,纷纷穿上衣服外逃,如鸟兽散,你踩我一脚,我扯你一把,大半夜的,折腾了个人仰马翻。 后来事情水落石出,这书生和温恕都因此在书院里出了名。 此事过后,这两人却渐渐走近了起来,几乎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被众人戏谑:这书生还是被狐妖勾走了魂。 这书生便是王韶。 一别经年,二人同卧同食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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