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上海那年1934_上海的小富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上海的小富婆 (第3/5页)

家的脸sE?

    余老爷就想,余大太太这种书香世家的小姐才是适合做妻子的人选。

    行将就木的朱湘湘也不恼,她知道强求来的感情始终会散,所以该狠的时候,她就是果断的海帮nV儿。

    朱湘湘让律师与娘家几位哥哥作证,将自己全数嫁妆、财产,里头包含上海多处房产、店铺、酒楼、珠宝、金条、现金……一分为二,只给两名幼子。

    遗嘱特别声明:

    成年前,财产交由朱家大哥朱明贵打理。至于两名幼子住余家的必要开销与保姆费皆由朱家支付,前提是孩子得由婵媛亲自照料,余家更不得擅自更换保姆。

    成年后,由朱明贵安排留洋。期间若遭遇不幸,财产交还朱家,余家人不得接收任何一毛钱。

    列得清清楚楚,让余家捞不到半点好处。

    于是余大太太高高兴兴嫁进余家,反正又不需要她照顾孩子,然而等真正管帐时才惊觉余老爷手里仅有摇摇yu坠的棉纺织厂与袓辈留来的裁缝铺子。

    余老爷是没有经商的脑子,不过动歪脑筋的脑子可还是有的。

    于是余老爷与余大太太想从两名孩子下手,毕竟是无知之人,压根不信遗嘱的法律效力。

    余大太太从亲戚里找来漂亮年轻的小保姆,想收买孩子的心,没料想最后是喝醉的余老爷稀里糊涂地收了小保姆。

    最后架不住小保姆家里人闹上门,余老爷只好将小保姆娶做二姨太。

    那时候的余大太太要气疯了,连带将怒气发在两个小少爷身上。

    婵媛也在余大太太的威胁利诱下,成了余老爷的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