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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2/17页)
任因何而来’的正当性是多么模糊。为什么某些情况下要他负责?哪些情况不用负责?哪些人要负责?哪些人不用负责?这里法规内和超法规减免责任的事由在学说上是百家争鸣,请有兴趣的同学要加倍用功。 “刑法第16条规定:除有正当理由而无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责任。但按其情节,得减轻其刑。” 老师开始在同学课桌间信步穿梭,嘴里的讲述未曾停歇。 “像几节课之前,吴亮益性侵我妹——” 靠北,我刚听到M的音,我连忙瞪大眼睛往陈老师望去。你是不是把你妹来代课的事说溜嘴啦?幸亏她反应快,跟我也默契十足,一看到我的眼神连忙改口“吴亮益性侵我M——们最敬爱的陈老师。他竟然说是公然侮辱罪,这可不能装傻就免除刑事责任。任何人都知道违反对方意愿进行xìng交是不对的,属于‘自然犯罪’,亦即任何人都知道那是可非难的,大部分国家,除了印度,都把性侵当成非常态的行为,不能不知道刑度、法条或罪名就免除他的刑事责任。” 老师走到吴亮益桌旁,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吴亮益露出腼腆的笑容,一副二次元死胖宅的憨样,但我知道他在装傻,不知道哪天他又要骤起发难,以上课之名行纵欲之实呢!我可得好好小心他,这种外表愈像忠良的人,内心愈险恶。像艺人‘娜豆’,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可不知道趁机吃掉了多少美貌的名模呢! “征~~”老师才刚开口,“啪!” 我在0.1秒内就举起了手,专业示范可不是当假的,根据这几堂课下来的经验,老师一定是要征求一位同学示范,为了学期成绩,就算要表演xìng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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