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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衣服,我自己脱。 (第2/7页)
就从那次休学旅行回来开始。 原因,我自然是知道的。 毕竟那场旅行也变成了我的梦魇—— 崔韶是学校里公认的校草。 他不仅长着一张俊美精致的脸,成绩每年都是年级第一,连运动也十项全能。 他的笑容就像春风一样——当然这是我的个人见解。 作为坐在他邻座的无聊眼镜男,我有幸和他成为了“朋友”。 准确点来说。 他是班长,别人家的孩子,浑身上下皆完美。暗恋他的女生不计其数,听说过他的人涵盖全市。说到崔韶就是那个温柔帅气的,经常因为在市里各项比赛夺冠,大头照贴在校园门口,报纸上,路边的寻人启事旁边……总之哪都有他。更出圈的是他那张无论什么角度都完美的脸。他有粉丝团,粉丝偷走街边的海报,把他的脸剪下来贴上花花绿绿的贴纸做成手账本。红着脸来找他签名,我要是看到一本贴满自己黑白大头的本子,我肯定给不出什么好脸色。 但是崔韶可以。 他最擅长的就是用笑容拒绝别人,让站在他身边的所有人自惭形秽。 但恰恰是这种“分寸感”才是我对他最满意的地方。 就像我么俩课桌之间隔的这半米距离一样精准,他从不会贸然走进任何人的世界,也没有任何人能走进他的世界。 这正是我所渴求的。 “距离感”=“安全感”。 他对我来说绝对是一个安全感爆棚的朋友。假如,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可能对我抱有窥探欲,他也不会。如果连我都需要被窥探,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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