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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 (第4/10页)
止。 突然停止的骂声g起江迟的笑意,他幽深的眼眸望向江冬月,顺着她的话往下说:“怕什么?我有什么好怕的。” “小姨,我今年才12岁,还没满14岁呢。” “……” 是的,国家规定的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Si亡、强J、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江迟现在才12岁,还没到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 哪怕他确实强J了自己,他得到的惩罚可能仅仅只是接受思想教育。 江冬月双唇发颤,嗫嚅道:“你……可你的确强J了我……” “呵”,回应她的是男孩嘲讽意味十足的嗤笑声。 “小姨,你怎么还是Ga0不清状况?” “你忘了还有一条法律吗?” 还有? ——与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儿童发生关系,无论其是否自愿,都属于强J。 想起后江冬月如被惊雷击中,怔愣在原地。 受害者变成施暴者? 未成年法……到底保护了怎样一群坏种。 江冬月还没从震惊中回神,江迟从口袋取出了一只陌生的手机,很快一阵nV人的SHeNY1N声便透过这个四方盒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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