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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一语成谶 (第4/4页)
离婚之前,金恩娜就是他合法的妻子,就算让全世界都改口称呼她为金小姐,也改变不了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好吗? 幼稚。 「没有,我和她没有发生过关系。」 夏尔雅一顿,暗暗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她只问他有或没有而已好吗? nV人提笔记下,戏谑反问:「真的一次都没有?」 结婚三年的夫妻,就是再怎麽没感情,也不至於这般陌生。这个时代的男nV,即使无碍也能X,更何况客观而言,金恩娜的相貌确实不差,人类再怎麽进化完全,终究存有生物本能。 尤其男人这种生物更是。 「需要提出证据吗?」车时勳笑问,抬手作势要松开领带。 「当我没问。」见状,夏尔雅立刻打住话题,紧接清了清喉咙,正sE道:「车先生,根据我国民法第一零五二条规定,夫妻一方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x1nGjia0ei是可以作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如果你手边有任何直接或间接证据能够证明金小姐和你以外的人发生X行为,对你的请求会非常有帮助。」 男人慢条斯理地放下手里的咖啡。「除此之外,应该还有其他请求判决离婚的理由吧?」 「当然还有其他法定事由,包含重婚、不堪同居之nVe待、nVe待他方直系亲属、恶意遗弃??」夏尔雅逐一条列早已被得滚瓜烂熟的法定事由,男人却在这时抢过话:「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 他笑着,温文儒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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