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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理小说的一点随想 (第2/4页)
释的时空或事件,而推理却必须要尊重事实,尊重社会,因此不能凭空捏造,要了解关于法医学、法律程序以及各种上至制度政策,下至民俗民风等等方面的知识,不然,写出来的东西就会跟生活脱节,让读者看完了,只想骂娘。 小莫兢兢业业码字,自然不希望听到读者看完了结尾之后说,这不是科幻么!上当了! 可是,看完了那篇文章,小莫又感到一种惶恐,这本披着推理皮袄的刑侦文,小莫看来势必要将俗套进行到底了。 或许是小莫的个人偏见,如果一篇推理,架设在一个并非完全架空的世界里,而是以现实、现代生活为基础的话,那么,为了整个逻辑的完整和连贯,俗套将不可避免。 话说,如果小莫的威武男主程峰同学,摇身一变成了C市第二中学初三学生,继而连破司马平和蒋忠红两大案件,我想,感到惊喜的人一定没有想给小莫拍砖的多。既然要忠于社会生活,那么诸如学生、其他职业中的逻辑天才、英明神武的私家侦探这种种形象,将对文中的悬案无权置喙。在我国,私家侦探是不合法的,如果一个私家侦探抢在程SIR之前找到证据,结果可能有两个,第一,他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灭口,第二,他会和犯罪分子一起进监狱,因为他打击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那么,难题出现了,如果想要尊重客观事实,那么私家侦探的推理结果将效力为零,做了无用功;若想将打击罪恶进行到底,那只能无视法律规定。两难之下,小莫觉得宁愿主角定位的俗套,也不想为了一个玄之又玄的侦探,构架出一个虚无的金手指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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